根据贵大研【2026】57号文件通知要求和《贵州大学校内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贵州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贵大研〔2024〕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岗位管理,确保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方案:
一、导师岗位基本要求
(一)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研究生导师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使命,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引导等基本导师能力。
2.近三年在拟申请岗位学科或学位点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质量问题,未出现教学、科研、意识形态等方面问题。
3.近三年以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含省部级,不含本科教改项目);或近三年以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限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在 SCI 或 CSSCI 期刊发表论文 1 篇;或近三年出版学术专著 1 部或(执行)主编研究报告1部;或近三年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项(含三等奖)。
学术型硕导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在1个一级学科下申请2个二级学科/方向:(1)近三年,第一作者或主要通讯作者发表 SCI 二区及以上、C 刊(不含扩展版、集刊)、SSCI 论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 CNS 和《中国社会科学》论文;(2)主持在研国家自科/社科基金及以上级别项目。
4.除2025年1月1日之后引进的校内教师及首次申请的校外专家外,硕导申请人所提交成果的第一单位须为贵州大学。
5.2029年7月1日前退休的教师,除《导师管理办法》中规定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者,不参加本次年审。
6.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包括一流学科特岗人才、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不超过3年(含)的教师)及以上职称,承担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能够提供硕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所需的经费,同时还需满足硕导年审要求;具有讲师相当职称,且主持在研国家自科 / 社科基金及以上级别项目。
7.一位申请人仅能申请1个一级学科下的1个二级学科/方向和1个专业学位类别下的1个领域的硕导岗位。
8.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我校教师及校外专家(只限于对口帮扶院校教师),均可自愿进行申报,原则上遵循我院教师优先原则。
二、工作程序
1.学院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制定硕导岗位申请条件、实施细则及年审工作方案,并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批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公示期满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2.申请人根据本通知要求及培养单位工作方案,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sgl.gzu.edu.cn/)填报导师年审申请,并提交 2026 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至研究生科研科保存备查。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表决,并对表决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 年内不得再申请。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下一年度导师申报资格。
1.经组织认定,导师有违背师德师风者。
2.经组织认定,导师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当年抽查不合格者。
4.一学期内有3次以上无故或因事因病(有医院证明或住院证明者除外)不参加学院职工大会以及学位点上的教研学术活动者。
四、时间安排
在2026年5月23日前,申请人将 2026 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至2860792260@qq.com邮箱。经学院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教学科研科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