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26浏览次数:510

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本科各任课老师: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校教发〔201877号)的要求,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912日至2019111日。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期末考试领导小组

:丁晓慧  李锦宏

副组长:王 丽   梅其君  

: 龙咏宏  刘彩清   罗绍明   徐平  张自强   

二、考试的组织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安排

1各专业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安排考试科目。

2主考人员和监考人员由教学科按教务处提供的数据落实到人,监考人员必须准时到位。

3所有考试科目(含公共课)及日程将按教务处课程及考务中心统一编制的《贵州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考试科目及日程表》执行。

(二)命题与制卷

1考试的命题与试卷制作,严格按《贵州大学课程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办法》执行。期末考试的命题、制卷由学院组织教研室集体命题。命题难度、区分度及覆盖面相近,并附参考答案的AB两套试题(试卷),经系主任、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付印。所有建有试题库的课程从试题库中直接抽取试题。所有试题(试卷)必须由计算机编排打印,并确保试卷页面设置和格式符合制卷要求。

2试题(试卷)的印制和监管。学院教学科研科负责试题(试卷)的印制和监管工作,同时指派专人负责试题(试卷)的接收、监印、密封、保管和发放,必须做到当面清点、验收。试题(试卷)必须在有铁门、铁窗的房间铁柜中保存。

(三)考场工作

1主考教师在本科目考试开始前半小时领取试题(试卷)、考试纸和《考场情况登记表》。试题(试卷)在考试开始前当场启封,考试结束立即收卷封存。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试题(试卷)、考试纸和《考场情况登记表》在考试科目所在学院教学科研科领取。

2主、监考人员必须按照《贵州大学学生考试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严格监考,发现问题要认真对待,规范处理,依法治考。学院、系主任和教学科研科负责人,要对本单位考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如有玩忽职守、督查不严等情况,一经查实,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成绩与考核结果分析、上报

1评卷。考试课程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及时评卷,对于多个教师同上一门的,必须集体评卷,并以一人负责批改一部分的形式进行。

2考核结果分析。任课教师应详实完整填写《贵州大学试卷分析表》。

3课程考核的成绩应结合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必须通过平时考核、期中考试、作业及学生学习情况等进行评定。评定应有相关依据。

4试卷、成绩及考核结果的上报。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必须将考试试题(试卷)、成绩登记表贵州大学试卷分析表系主任签字,交学院教学科研科存档。

所有考试,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网上成绩登录工作。未按时提交成绩的教师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试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管理到位

1、学院成立期末考试巡视组,检查和巡视考试期间的组织和执行情况。

2学科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好期末考试的每一个环节,全体工作人员,期末考试期间,要求每天对全各类考试的所有考场,按相关的考试条例进行认真检查巡视,并对考试情况进行汇总。

3加强巡视工作,发现新问题及时处理。

4考试前学院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监考人员原则上应为教师,每一个考场至少有一名监考人员为教师。所有监考人员必须佩证上岗。

(二)加强考风考纪宣传,严肃考试纪律

1在考试前,学院组织主(监)考人员、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教育部33号令)》、《贵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贵州大学学生考试管理工作规定》、《贵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手段加强考前诚信教育尤其要将学位授予条例中作弊学生不能授予学位的条款告知学生。

2对于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者,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查处,在考试结束前将违纪通报书贴于考场所在教学楼大门处,并同时在学院公示栏公示。考试作弊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学院将作弊情况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处理。

3由于主(监)考教师失职,造成学生作弊成功者,一经查实,学院上报教务处,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学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或一卡通)两证进行考试;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必须由学院开具能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证明上须贴标准证件照片)才能参加考试。在考试开始之前,监考人员务必认真清理考场,收缴学生带入的违禁物品,检查学生证件。对于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监考人员必须在发卷之前责令其离场,取回证件后才能参加考试。

5学生必须按学号对应编号入座,因各种原因不能对应的,由监考教师随机编排。

6在考试期间中途离场视为退出考试,即学生在考试中无论什么原因离开考场,必须交卷,不得再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7学生不得将手机、MP3MP4、录音笔、电子辞典等具有通讯和储藏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若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必须在考试开始前关机放在考场的指定位置,未按规定带入考场者,一经发现作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处理。

四、加强考场巡视工作

本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小组名单如下:

  丁晓慧  李锦宏  丽  梅其君  龙咏宏

  刘彩清  罗绍明  平  张自强


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二〇一年十二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