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7浏览次数:219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2014〕5号),以及《贵州大学关于推荐和招收2016届优秀应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大贵州大学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现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推荐选拔、招收及监督等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6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0;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五)非外语专业的学生,英语(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考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外语专业的学生第二外语成绩达到80分以上。
  (六)对具有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突出(特别是在全国大学生学术性活动中获奖),且经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申请参加遴选的学生,可不受成绩排名限制,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审查和组织复试确定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
  (七)因公赴境外交流、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本校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参加遴选。国防生申请推免生,须由部队选培办出具同意公函。
  (八)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三、申请推免生资格的程序
  (一)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于2015年9月16日—17日登录网址:
http://gsgl.gzu.edu.cn/appNoTeamLogin/2013进行网上申请。
  (二)申请者于2015年9月18日前向学院教学科研科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贵州大学推荐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二份);
  2、本科阶段(1-3年级)成绩单1份,加盖我院教学科研科公章;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获奖证书、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三)学院工作领导小组于2015年9月20日-22日在“贵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系统”中审核推免生资格,签署推荐意见。
  (四)学院于2015年9月23日将推免生资格名单(含递补)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五)9月24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公示。
四、推免工作原则
  (一)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
  (二)坚持信息公开,推荐、招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四)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申请者本科三年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序,确定最终推免资格名单。同等条件,优先推荐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靠前者。
五、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我院的推免生计划分配数共7名。学院按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5%-6%的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专业。(具体分配数见附件1)
六、其他有关规定
  1、推免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2、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3、对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以外的外国语成绩申请遴选的学生,外国语水平经学院提出认定意见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2015年9月16日

 

 

附件1: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推免生计划分配表

毕业生人数(人)

旅游管理

90

5

文化产业

4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