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岗位管理,确保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按照学校要求,进一步落实导师由“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工作,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组长:李锦宏
成员:王迪王志凌晏超曾芸刘彩清
胡书玲
导师岗位基本要求
(一)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生导师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使命,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引导等基本导师能力。
2.近三年在拟申请岗位学科或学位点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质量问题,未出现教学、科研、意识形态等方面问题。
3.原则上需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包括一流学科特岗人才、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不超过3年(含)的教师)。
4.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和一定的学术造诣,熟悉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
5.近三年以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含省部级,不含本科教改项目);或近三年以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限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在SCI或CS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近三年出版学术专著1部(合著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或近三年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项(含三等奖)。
(二)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我校教师及校外专家,均可根据相应的学位点导师岗位设置自愿进行申报。原则上遵循我院教师优先的原则。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下一年度导师申报资格。
(1)经组织认定,导师有违背师德师风者。
(2)经组织认定,导师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当年抽查不合格者。
(4)一学期内有3次以上无故或因事因病(有医院证明或住院证明者除外)不参加学院职工大会以及学位点上的教研学术活动者。
三、工作程序
1、学院公布工作方案。
2、申请人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210.40.7.236)填报导师年审申请,并提交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和相关支撑材料至学院教学科研科303室备案。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表决,并对表决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其他说明
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五、时间安排
在2024年5月10日前,申请人将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至2860792260@qq.com邮箱。经学院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教学科研科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