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班级各团支部:
为在青年学子中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班风、院风、学风的建设,为激励全院各团支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积极工作,学院团委拟在纪念“五·四”爱国主义运动99周年期间开展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的评比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见附件2)
2、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见附件3)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评比表彰的对象包括我院在校全日制团员学生、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学生干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各团支部要把评优工作作为促进班级共青团组织建设的重点来抓。评选表彰优秀个人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共青团组织加强团员教育和组织建设的主要形式之一,各团支部要在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2、“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经过其所在团支部充分酝酿,民主评选产生,评选出来的优秀个人要认真填写登记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1000字左右)。
3、各团支部评选推荐结果在本支部内公示不少于3天。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如有不符合标准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且不再补充推荐名额。
4、各支部评选推荐人选,由学院团委进行最终审核,如有不符合标准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将名额补充至团委学生会。
四、报送时间
请各团支部将评选推荐材料于4月28日前报送院团委,报送时交附件4的打印稿、电子版各一份,同时将汇总名单的电子版(word文档)传送到指定电子信箱。
联系人:王锦
咨询电话:18275310027
E-mail: 2219310281@qq.com
附件:
附件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分配名额》附件1.docx
附件2:《共青团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委员会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暂行)》附件2.docx
附件3:《共青团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委员会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暂行)》附件3.docx
附件4:《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登记表》附件4.docx
共青团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