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委员会文件


所在栏目:团委学生会 发布者:本科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5浏览次数:62

 

共青团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委员会文件

            团发〔20161

 

 

 关于评选学院2015─2016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院属班级各团支部:

为在青年学子中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班风、院风、学风的建设,为激励全院各团支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积极工作,学院团委拟在纪念五四爱国主义运动97周年期间开展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的评比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见附件2

2、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见附件3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评比表彰的对象包括我院在校全日制团员学生、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学生干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各团支部要把评优工作作为促进班级共青团组织建设的重点来抓。评选表彰优秀个人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共青团组织加强团员教育和组织建设的主要形式之一,各团支部要在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2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经过其所在团支部充分酝酿,民主评选产生,评选出来的优秀个人要认真填写登记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1000字左右)。

3、各团支部评选推荐结果在本支部内公示不少于3天。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如有不符合标准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且不再补充推荐名额。

4、各支部评选推荐人选,由学院团委进行最终审核,如有不符合标准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将名额补充至团委学生会。

四、报送时间

    请各团支部将评选推荐材料于54日前报送院团委,报送时交附件4的打印稿、电子版各一份,同时将汇总名单的电子版(word文档)传送到指定电子信箱。

联系人:邓赟     15761634122

    E-mail: 1340300872@qq.com

                                     

 

 

   共青团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委员会                      

2016425

 

 

附件1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分配名额

 

序号

班级

优秀团员名额

优秀团干名额

备注

1

旅游管理131

2

2

 

2

旅游管理132

1

1

 

3

文化产业管理131

1

1

 

4

旅游管理141

2

1

 

5

旅游管理142

1

1

 

6

旅游管理143

1

1

 

7

文化产业管理141

1

1

 

8

团委学生会

7

5

 

合计

16

13

 

 

 

 

 

 

 

 

 

 

 

 

 

 

附件2

 

共青团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委员会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暂行)

 

第一条  参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团组织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能起表率作用。

(二)积极主动地拓展、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和文化素质。积极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考风,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思考,成绩优良,本学年度综合测评列本班前13,无考试作弊现象,无补考和重修科目。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四)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且在学院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五)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劳动锻炼、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等,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六)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团支部活动,无无故缺席现象,在活动中表现积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协助团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认真完成团支部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二条  优秀共青团员每年评选一次,获得校级以上评选的同学不再参加此次评选。评选的数量和程序由院团委当年确定,表彰于每年五四期间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为暂行办法。共青团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委员会对本办法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3

 

共青团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委员会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暂行)

 

第一条  参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团组织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能起表率作用。

(二)积极主动地拓展、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和文化素质。积极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考风,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思考,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综合测评列本班前13,无考试作弊现象,无重修或补考科目。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四)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且在学院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五)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劳动锻炼、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等,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六)密切联系青年,热心为青年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积极主动地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作风扎实,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观念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骨干作用。担任团干部,任期满一年以上。

第二条  优秀共青团干部每年评选一次,获得校级以上评选的同学不再参加此次评选。评选的数量和程序由院团委当年确定,表彰于每年五四期间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为暂行办法。共青团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委员会对本办法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4

 

    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所在专业

 

所在班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学习成绩

将成绩单和综合测评名次表(盖章)附登记表的后面

 

事迹

1、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2、用A4纸附在登记表的后面。

学院团委意见

 

 

(盖章)            

备注

 

                   

 

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优秀团干登记表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所在专业

 

政治面貌

 

所在班级

 

担任职务及时间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学习成绩

将成绩单和综合测评名次表(盖章)附登记表的后面

 

事迹

1、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2、用A4纸附在登记表的后面。

学院团委意见

 

 

 

 

(盖章)            

备注